為加強藥品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,規范市場秩序,保障公眾用藥安全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》、《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》及《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管理辦法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,現就注銷宿州立新藥業有限公司《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資格證書》有關事項通告如下:
一、企業信息
宿州立新藥業有限公司(統一社會信用代碼:91341300MA2N)持有的《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資格證書》(證書編號:皖),因企業在規定期限內未按要求提交年度審核材料,且經多次督促仍未履行相關法定義務,其證書有效期屆滿后未獲續期。
二、法律依據
依據《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管理辦法》第二十一條規定:“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提供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由原發證機關撤銷其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資格證書……(三)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提交年度審核材料的……”以及相關注銷程序規定,經研究決定,依法注銷該企業持有的上述資格證書。
三、注銷生效
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,宿州立新藥業有限公司的《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資格證書》正式注銷并作廢。該企業應立即停止通過互聯網提供藥品信息服務的所有相關活動,并依法妥善處理后續事宜。
四、監管要求
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冒用、借用或使用已注銷的證書從事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。各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將持續加強監督檢查,對違法違規開展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的行為,將依法予以查處。
五、公眾提示
公眾在進行網上購藥或獲取藥品信息時,請選擇持有有效《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資格證書》的正規網站,注意核查網站資質,保障自身健康與消費權益。如發現無證或證書失效仍提供服務的網站,可向所在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舉報。
特此通告。
宿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
2022年X月X日